Web3合规热点 | 涉案1.7亿,湖南警方捣毁虚拟币洗钱团伙——详解「洗钱罪」之攻防+合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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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SDT深度解析版!

撰文:张勇海

“Web3世界充满了创新与机遇,但USDT的广泛使用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洗钱风险。湖南USDT洗钱案再次证明,无论技术如何演变,监管机构打击洗钱犯罪的决心和能力正在不断增强,链上数据追踪技术也日益成熟。”

在过去的十年里,我们共同见证了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石的Web3时代的崛起。这场革命性的技术浪潮在重塑金融范式的同时,也无可避免地成为了复杂金融犯罪的新型温床。虚拟资产的匿名性、跨境流通的便捷性和去中心化的特征,使其成为现代洗钱活动的重要工具。其中,以USDT(泰达币)为代表的稳定币,因其独特的属性,已成为全球非法资金流动的“硬通货”。

近期,湖南公安破获的涉案近1.7亿元USDT洗钱案,再次敲响了警钟:利用稳定币为境外网赌、电诈等犯罪团伙清洗资金,已形成高度专业化和隐蔽化的黑灰产业链。本文旨在系统梳理洗钱罪的起源、法律框架,深度剖析以USDT为主的Web3时代洗钱模式与案例,并重点探讨相应的刑事辩护要点与风险防范策略。

一、溯本清源:洗钱罪的演变与Web3的挑战

“洗钱”(Money Laundering)一词源于20世纪初美国黑帮利用现金流密集的洗衣店,将非法所得混入合法经营收入的过程。这个比喻精准地概括了洗钱的核心目的:切断资金与其非法来源的联系,并为其披上合法的外衣。

国际公认的洗钱过程通常分为三个阶段:

  1. 放置阶段:将犯罪所得投入金融系统或经济活动中。在Web3时代,这通常是通过OTC(场外交易)将赃款兑换成USDT等虚拟资产。
  2. 离析阶段:通过复杂、多层的交易模糊资金的原始来源。这是Web3技术发挥“优势”的阶段,包括链上快速转移、使用混币器、跨链桥等。
  3. 融合阶段:将清洗后的资金以合法形式回流到控制人手中。例如,将虚拟资产在境外变现后购买房产、NFT艺术品或声称为投资收益。

Web3时代的特殊挑战:稳定币(USDT)的崛起。与比特币(BTC)或以太坊(ETH)不同,USDT等稳定币与法定货币(通常是美元)挂钩,极大地规避了加密货币的剧烈波动风险。这使得它成为非法活动中进行价值存储、大规模转移和结算的理想工具。USDT的出现,使得洗钱活动可以在保持资金价值稳定的同时,享受区块链技术带来的跨境便利和追踪难度。

二、我国的法律框架与司法解释:日益严密的法网

在我国刑法体系中,处理涉虚拟资产犯罪所得相关的罪名主要集中在三个法条,理解它们的区别对于Web3从业者至关重要:

  • 《刑法》第191条:洗钱罪

这是核心罪名。构成此罪的关键在于上游犯罪的特定性。行为人必须“明知”资金是以下七类特定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:

毒品犯罪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、走私犯罪、贪污贿赂犯罪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、金融诈骗犯罪。

关键演变:“自洗钱”入罪。 2021年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后,实施上述七类犯罪的行为人,再实施清洗自己犯罪所得的行为(如将非法集资款兑换为USDT转移),将构成洗钱罪,并数罪并罚。

  • 《刑法》第312条: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(掩隐罪)

当上游犯罪不属于上述七类时,适用此罪名。在司法实践中,如果资金来源于网络赌博、普通诈骗(非金融诈骗)、传销、色情直播等,即使行为人实施了兑换USDT等“清洗”动作,也通常以掩隐罪定罪。这是目前涉USDT资金转移案件中最常见的罪名。

  • 《刑法》第287条之二: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(帮信罪)

USDT“跑分”活动中,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仅概括认识到对方可能在实施网络犯罪,且情节相对轻微(如流水额度较低、层级较低的“卡农”或初级OTC服务商),则可能被认定为帮信罪。

  • 司法解释的核心:主观“明知”的认定

认定上述罪名的核心难点在于证明行为人的“主观明知”。司法解释允许通过客观行为推断主观明知,这对涉USDT案件影响深远:

  1. 交易价格异常:例如湖南案中以高于市价0.8元的价格收U。这种明显偏离市场行情的溢价,通常被视为支付的“洗钱服务费”,是认定“明知”的强有力证据。
  2. 交易方式异常:频繁使用境外加密聊天软件(如Telegram)沟通、要求使用新地址或非本人控制的钱包地址进行收付款、拒绝进行KYC验证。
  3. 资金来源异常:对方资金来源复杂、分散,或资金快进快出不做停留。

三、Web3时代的洗钱模式与USDT的核心作用

Web3领域的洗钱活动,往往是传统手段与新兴技术的结合体,而USDT则在其中扮演了关键角色。

  • USDT的核心地位:为何成为洗钱首选?

在众多虚拟货币中,USDT(泰达币)之所以成为洗钱活动的首选媒介,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关键原因:

  1. 价值稳定性(核心优势):与美元挂钩,价格波动极小。洗钱过程需要时间,犯罪分子不希望在清洗过程中因币价暴跌而导致赃款缩水。USDT提供了完美的保值工具。
  2. 高流动性与广泛接受度:USDT是全球交易量最大的稳定币,在各类交易所、OTC市场乃至暗网、非法赌博平台中均有极高的接受度,变现能力极强,堪称“数字美元”。
  3. 跨境便捷性与低成本:相比传统的国际电汇或地下钱庄,利用区块链网络转移USDT速度快、成本低廉,且不受传统金融机构营业时间和地域的限制。
  4. 多链部署与TRC20的泛滥:USDT在多条公链上发行。特别是波场链上的USDT(TRC20-USDT),因其极低的手续费和高效率,深受洗钱团伙青睐。
  • OTC交易与“跑分”平台:USDT洗钱的主通道

场外交易(OTC),特别是所谓的“U商”群体,是法币与USDT兑换的主要渠道,也是洗钱的重灾区。犯罪团伙通过构建“跑分”平台,利用大量分散的账户将非法所得迅速转化为USDT。

案例深度分析:湖南1.7亿元USDT洗钱案

该案清晰地展示了利用USDT为跨境犯罪洗钱的链条,体现了传统“跑分”与虚拟货币结合的典型模式:

上游犯罪:境外的网络赌博、电信诈骗团伙(“金主”)。

洗钱通道(四级模式):

第一级(放置):赃款打入境内“人头账户”。

第二级(离析开始):“跑分车队”迅速将资金拆分、多层转账至二级卡。

第三级(物理隔断):“车手”凌晨取现。这一步的目的是彻底切断线上银行系统的追踪路径。

第四级(转换与融合):“背包客”将现金交由地下钱庄或大型OTC商家。这是最关键的一步,OTC商家收到现金后,立即将等值的USDT释放到境外“金主”指定的钱包地址。至此,境内的人民币赃款成功转化为境外的数字资产。

该案中,团伙以高于市价0.8元的价格收U,这种显著的溢价反映了洗钱服务的“风险溢价”,也是认定其主观恶性的重要依据。

  • USDT衍生的特定洗钱模式

1、“承兑商”模式:在跨境赌博或非法支付平台中极为常见。平台依赖专业的“承兑商”处理出入金。承兑商接收用户的法币(往往包含大量黑灰产资金),将其兑换为USDT后支付给平台;同时也帮助平台将USDT收益兑换回法币。

2、USDT与地下钱庄的结合(数字化对敲):传统的地下钱庄正在加速“数字化”。他们直接使用USDT作为跨境结算工具。境内客户将人民币交给钱庄,钱庄在境外直接支付USDT给指定地址,反之亦然,实现资金的物理隔绝和跨境转移。

  1. 利用“慢充”洗钱:如材料中提到的,一些平台提供“充值优惠”(如充80得100话费),用户支付的合法资金给了洗钱中介,而洗钱中介则利用匹配到的赃款为用户充值。用户在不知情中成为了洗钱链条的一环。
  2. 基于贸易的洗钱(TBML)的USDT变种:犯罪分子通过虚构国际贸易合同,利用USDT支付货款,实现资金的跨境转移。
  • 新兴洗钱渠道
  1. DeFi与跨链桥:利用去中心化金融(DeFi)协议的流动性池快速转换资产;利用跨链桥在不同区块链网络间转移USDT,增加追踪难度。
  2. 混币器与隐私币:通过混币器(Mixers)打乱交易记录,或将USDT兑换为隐私币(如Monero)隐藏交易信息。

3、NFT洗钱:通过自买自卖哄抬价格,或通过高价购买低价值NFT实现资金转移。

四、攻防有道:Web3洗钱罪的刑事辩护要点

对于被控通过USDT进行洗钱或关联犯罪的从业者,刑事辩护的核心在于打破控方的证据链条,尤其是在主观故意和技术证据层面。

  • 核心战场:挑战“主观明知”

针对USDT交易的特殊性,辩护策略需集中证明被告人对资金的非法来源并不知情,且其行为符合正常的OTC商业逻辑。

  1. 合理商业行为的论证:

价格波动的解释:针对“高价收U/低价卖U”的指控,需提供证据证明当时市场供需关系、流动性溢价或提供特定服务(如大额现金交易的风险溢价)的合理性,反驳控方将价格差异简单归结为“洗钱服务费”的逻辑。

交易模式的常态化:证明使用加密软件沟通、频繁交易是OTC行业的常态,而非刻意规避监管。

  1. 尽职调查的证明(KYC抗辩):提供当事人在交易前进行了合理KYC的证据(如要求对方实名认证、提供银行流水、签署《合法资金来源承诺书》),证明其已尽到审慎注意义务,排除“故意视而不见”。
  2. 技术认知的抗辩:评估被告人的技术认知水平,论证其是否具备识别复杂洗钱手段的能力,或是否因信息不对称而难以核实资金性质。
  • 罪名区分策略:洗钱罪vs掩隐罪/帮信罪

鉴于洗钱罪(第191条)的刑罚通常重于掩隐罪(第312条)和帮信罪(第287条之二),罪名区分至关重要。

  1. 挑战上游犯罪定性:如果控方无法证明上游犯罪属于法定的七类重罪,或者无法证明行为人明知是这七类犯罪所得,则应争取将罪名变更为掩隐罪。
  2. 降低主观故意层级与地位作用:如果能证明当事人仅有概括的犯罪认识,且在整个USDT兑换链条中作用较小,应争取认定为帮信罪或从犯。
  • 技术证据的审查与反驳

USDT案件高度依赖电子证据,特别是区块链链上数据分析报告。

  1. 证据合法性与完整性:审查电子数据的提取、固定过程是否合规,钱包私钥的获取是否合法。
  2. 链上分析报告的科学性:引入专家辅助人,对控方依赖的第三方区块链分析报告的方法论(如地址聚类分析、风险评分模型)的科学性和结论的确定性进行质疑。特别关注USDT在不同链(如ERC-20,TRC-20)上的流转分析是否准确。
  3. 资金同一性与“污染”挑战:USDT具有高度同质性。需要质疑“资金污染”理论——即资金经过多次流转混同后,末端接收者是否仍能被认定为接收了原始赃款,以及其主观上是否可能知情,是重要的辩护点。

五、合规为先:Web3从业者的风险防范建议

在强监管时代,合规是Web3企业和个人生存的基石,特别是对于处理大量USDT的群体。

  • 个人与OTC商家(U商)风险防范
  1. 拒绝“跑分”,保护账户切勿出租、出借个人银行卡或USDT钱包地址,避免成为“工具人”或“钱骡”。
  2. 警惕异常交易与“慢充”陷阱:远离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交易。警惕以“慢充”、刷单、代收代付等名义进行的USDT转移活动。
  3. 严格执行KYC与KYT(了解你的交易/代币):

U商必须对交易对手进行严格的实名认证,并要求提供合理的资金来源说明。

建立资金风控模型(如拒绝非同名转账)。

应对收到的USDT地址进行初步的风险筛查(KYT),避免直接接收来自高风险地址的资金。

(二) Web3项目与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(VASP)的合规

1、建立健全的AML/CFT体系:参照国际标准(如FATF建议),建立与业务风险相匹配的反洗钱内控制度。

2、强化链上分析工具的应用:利用专业的RegTech工具,对交易对手方的地址进行实时风险筛查,识别与暗网、受制裁实体、混币器相关联的地址,对被污染的USDT进行拦截。

3、关注数据合规与隐私保护:在收集客户信息时,必须严格遵守数据保护法规。可探索使用隐私增强技术(PETs),如FATF报告中提到的联邦学习或多方安全计算,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进行风险分析。

4、落实“旅行规则”(Travel Rule):关注全球监管趋势,在进行虚拟资产转移时,确保发送方和接收方的信息准确传递。

六、结语

Web3世界充满了创新与机遇,但USDT的广泛使用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洗钱风险。湖南USDT洗钱案再次证明,无论技术如何演变,监管机构打击洗钱犯罪的决心和能力正在不断增强,链上数据追踪技术也日益成熟。

对于Web3领域的参与者而言,理解法律边界、建立合规体系、远离非法金融活动,是行稳致远的关键。创新无罪,但利用创新进行犯罪,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在面临法律风险时,寻求具备深厚刑法功底和专业技术知识的律师协助,精准把握辩护要点,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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